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741513233/2023-00055主题分类:其他发布机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文日期:2023-08-09文  号: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霸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8.7-8.9行政处罚结果汇总
霸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8.7-8.9行政处罚结果汇总
发布机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日期:2023-08-09

 
霸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8.7-8.9行政处罚结果汇总
单位名称:霸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填报日期:  
序号 案件来源 案由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罚款金额  (万元) 承办机构 处罚日期 处罚决定书号
1 巡查发现
许胡润运输易产生扬尘
物料未采取密闭
措施案
2023年8月6日20时许胡润涛驾驶
冀FQ0345欧曼牌货车在霸州市益昌路与建设东道交叉口向南300米处运输易产生扬尘物料未采取密闭措施。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五条,《廊坊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第三十八条第三款第二项。 罚款 0.500000 霸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08/07 廊(霸)城罚决字[2023]第0000047号
2 巡查发现 葛聪未经建设工程许可,擅自改变建筑物色彩及材质案 葛聪于2023年7月2日因未经建设工程许可擅自改变市区建设道素拼门店建筑物色彩及材质并逾期不改正 《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九条款 罚款 2.000000 霸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08/08 廊(霸)城罚决字[2023]第0000048号
3 巡查发现
霸州市元坤建材销售部未经核准擅自处置(运输)建筑垃圾案
2023年8月7日15时10分许霸州市元坤建材销售部在霸州市兴华北路雨污水管网工程中未经核准擅自处置(运输)建筑垃圾渣土,已处置(运输)50立方米。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项;《廊坊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
准》第三十二条第三
款第一项
罚款 1.500000 霸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08/09 廊(霸)城罚决字[2023]第0000049号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